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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推进月】关于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的倡议书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编辑: 来源:内蒙古银行业协会

各银行保险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要求,内蒙古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现发出倡议,倡导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助推“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振市场信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助力经济稳中向好具有重要意义。各参与方要提高思想认识,锚定自治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围绕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紧扣“普聚金融服务,惠及千企万户”行动主题,聚焦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为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利用金融机构网点、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显示屏、跑马屏报刊等媒体等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广覆盖开展“普惠金融宣传月”宣传推广行动,宣介金融产品和服务,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惠民利民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识别和选择正规金融渠道。要结合已经启动的“金融助企早春行动”行动,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普惠金融十年成效宣传,深入商圈园区、社区校园举办面对面宣教活动。要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和业务联动,深化对接合作,依托地方信息平台、服务大厅等媒介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宣传。

三、提升服务质效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以“普惠金融推进月”为契机,在统筹经营管理规划的基础上,聚焦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先进制造、绿色发展行业、外贸等领域,立足自身发展定位,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提高金融服务响应速度,优化金融服务流程和综合融资成本。要主动对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主体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贷和保险服务需求,有效开展政、银、保、企四方对接,提升个体工商户、农牧户、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获得感。要坚持“稳增保障、控降风险、保险为民”理念,依法合规确保金融支持真正流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业务全流程,如实向金融消费者披露贷款主体、贷款利率、综合资金成本、保险保障情况等信息,严禁捆包销售、转嫁成本等不当行为,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

四、做好工作总结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活动工作总结,梳理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做法,总结走访对接成效,定期更新本机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梳理并发布各地区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准确反映工作成果。

普惠金融是关系人民群众金融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心工程、民生事业,是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希望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响应,勠力同心,做好“普惠金融推进月”活动,为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带来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内蒙古银行业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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