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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黑中介 守好钱袋子——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诱导消费者违规贷款的倡议书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编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滁州监管分局 来源:内蒙古银行业协会

尊敬的广大金融消费者、社会各界朋友:

在这个金融服务日益丰富便捷的时代,贷款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手段,为无数个人与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不法贷款中介的存在如同一股暗流,利用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欠缺和对资金的迫切需求,进行诱导性贷款,特别是近期社交平台上出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号的不法贷款中介信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同时,以伪造、变造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更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为此,我们特发此倡议,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警惕不法贷款中介的诱导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一、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虚假宣传和诱导。广大消费者应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和误导,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债务重组”“债务优化”“免抵押担保”等贷款中介信息,避免陷入相关陷阱。

二、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不法贷款中介并非依法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持牌金融机构,其从事的中介活动主要是了解贷款需求、编制材料、申请贷款的居间行为,并非贷款合同当事方。建议广大消费者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积极申请无还本续贷,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对有关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官方网站公布的热线等进行咨询核实。

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轻易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买卖,以防个人财产遭受损失。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各金融机构应紧抓关键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持续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宣传范围要不断拓宽并向下延伸,向消费者充分提示风险,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对合作的贷款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加强贷款审核。各金融机构应大力宣传普惠型金融服务政策和无还本续贷等普惠型金融产品,通过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等工作开展企业走访,主动对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由工作专班跟进辅导、修复问题,帮助其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五、共建诚信金融生态。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和社会各界应携手合作,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监管机制等多种方式,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不法贷款中介的生存空间,共同建立更加透明、公正、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

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守护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携手共建一个更加诚信、安全、高效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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