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2025年2月,某银行网点接待了一位70多岁的老年客户李大爷。李大爷表示,自己有一笔20万元的存款即将到期,希望购买一款“收益高、风险低”的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小张热情接待了李大爷,并向他推荐了一款“养老专属”理财产品,声称该产品“保本保息,年化收益率高达5%”。李大爷听后非常心动,当即决定购买。
案例经过
在办理购买手续过程中,小张并未向李大爷详细说明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方向、收益分配方式等重要信息,也未对李大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李大爷在未充分了解产品信息的情况下,签署了相关协议。一个月后,李大爷发现该理财产品净值出现下跌,便前往银行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李大爷,该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品,不承诺保本保息,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李大爷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要求银行退还本金并赔偿损失。
案例结果
经调查,该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工作人员未向李大爷详细说明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方向、收益分配方式等重要信息,导致李大爷在未充分了解产品信息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
2、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工作人员未对李大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向其推荐了不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3、存在误导性宣传: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保本保息”等误导性语言,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银保监局对该银行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同时,银行与李大爷达成和解协议,退还其本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案例启示
1、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金融机构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规范销售行为,杜绝误导性宣传。
2、金融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不轻信“保本保息”“高收益”等承诺,在购买金融产品前,应充分了解产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3、监管部门应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