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会议分析了2020年第二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风险等情况,审议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2020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4%,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4%、276.7%、286.1%;99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1家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今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稳步恢复,保险业主要经营指标回升,呈现出较强的抗周期特征;偿付能力充足率小幅下降,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保险业实现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面临不少困难,风险防控任务较重。
会议强调,中国银保监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在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会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